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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江苏省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暂行)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促进江苏省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做好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学术水平、产出高水平论文,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要求

室内外学者围绕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海洋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的研究与应用、海洋环境过程与修复)开展研究,在SCI收录期刊、«海洋学报»和«海洋与湖沼»发表高水平论文。论文署名要求:第一单位为:英文:Jiangsu 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Bio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Jiangsu Ocean University;中文:江苏省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江苏海洋大学。单位中须再加挂:英文:Co-Innovation Center of Jiangsu Marine Bio-industry Technology,Jiangsu Ocean University;中文:江苏省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江苏海洋大学。论文致谢部分标注:英文:A Project Funded by the Priority Academic Program Development of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中文: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二、奖励标准

论文研究内容和署名符合奖励要求,将按照下表标准给予科研经费配套奖励,配套奖励经费主要从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海洋科学与技术省优势学科的专项经费中支出。

论文配套奖励标准

学术论文级别

奖励金额(万元)

备注

ESI高被引的SCI论文

10


SCI一区论文

3

SCI论文分区采用最新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 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确定。

SCI二区论文

1.5

SCI三区论文

0.7

SCI四区论文

0.5

海洋学报

0.5


海洋与湖沼

0.5


三、奖励申请

重点实验室每年1月组织1次论文奖励评审认定。由论文作者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论文的SCI论文(需提供检索材料证明)、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等复印件以及PDF电子版等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不纳入年度奖励计划。提交材料由重点实验室室务会审定。

四、奖励执行

论文的配套经费奖励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论文作者可根据奖励经费额度,提供发票根据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报账使用。

五、其他

1、获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课题资助发表的论文,奖励的配套经费将扣除科研创新课题已资助的经费数。

2、奖励的论文经费标准,根据支出该经费的项目预算总额度和论文奖励数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奖励论文的发表时间应为本办法实施之后。

4、成果如被证实为学术造假、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知识产权,其奖金将予以追回

5、本办法自发布日起执行

6、本办法由重点实验室室务会负责解释。

江苏省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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